天空一声巨响,我们的主人公雷龙闪亮登场!登上了勇者之峰!开始了他的旅程!
当然,在后世的历史学家眼中应该是,伟大的王者雷龙大人从无人知晓的龙起之地带来他古朴的思想,高超的武艺,锋利的言辞,还有一颗无敌的仁者之心,结束了人命贱如草的战乱和纷争,统一了奥古斯大陆的血与火,建立了秩序和规则,确定了未来的发展道路,给奥古斯世界带来了和平和爱。于是,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
雷龙,我们的主角,一个非常标准的大汉,两米多高的身材,仿佛刀削似的硬朗的面部,干净利落的短发,炯炯有神的大眼,英挺的鼻梁,典型的国字脸,朴实而不失憨厚的笑容。健壮有力的身材,浑身的肌肉疙瘩,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天生的领导,容易让人产生信赖的感觉,值得人们去拥护,去追随。
事实上却是,我们的雷龙大人一直固执的认为:比起华美柔顺的丝绸更好的是粗布衣服,更加坚固更加实用。比起不但柔软,而且香醇可口的小麦面包,更好的是既坚硬又便宜的黑麦面包。【毕竟一个铜板一根的黑麦面包,性价比是真的好。顺带一提1个金币等于100银币,1银币等于100铜币】不仅方便随身携带,而且还可以作为棍子防身使用,实在是居家旅行,行走江湖必备神器呀!
你可以理解为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骚狐狸心态。
同时,比起明晃晃金灿灿的镀金家具,比如金筷子,金碗,金马桶,他更喜欢普普通通的家具,这当然不是因为我们亲爱的雷龙大人知趣高雅,不爱金银。作为一个在偏远地区住了16年的乡下人来说,他根本就不相信有人会舍得把本可以吃十年的财物做成一些华丽但无用的装饰物,本着简单质朴的想法,我们的雷龙大人觉得这是不对的,是很容易遭天谴的。
毫无疑问,这又是那只狐狸。
我们穷的叮当响,连一克金子也没见过的雷龙大人对金子这种物质也一直抱有怀疑,觉得他们不过是银行家政客们捏造出来的虚拟工具而已,并不存在。
哼哼,哪里有金子,金币都是假的,我看那也就像是一层刷了漆的铜币嘛。
土鳖,我们的雷龙大人其实就是是个名副其实的土鳖,他不止出身草莽,或者直接点,他就是个孤陋寡闻的粗人。他不知道大陆的通年历史,也不知道大多数的历史人物和生活谚语,也不晓得人情世故和谦虚礼貌之类的表达方式。他打招呼的方式是,摸一下对方的屁股,当然,这仅限用于同性之间。
还因为他最喜欢的事情是每顿饭有酒有肉,尽管那是最劣质刺鼻味儿呛人,又辛辣又酸臭的低档酒,他也甘之若饴。
本来以我们雷龙大人熟练高超的捕猎技巧来说,他和他的养父应该活的很好,最起码不错才是。但实际上每次他都需要从家庭基金里花费一大笔钱给他们父子二人买酒喝,后来慢慢的,两人的酒量是越来越好,越来越棒,这也就直接导致这个家庭无法负担起两个大号酒桶的开销。而镇上卖酒的艾雅丽大婶笑开了花。
在16岁之前来说,他对美的印象就是野火镇酒馆里那个腰围有大橡木酒桶一般粗的艾雅丽大婶,虽然她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但着并不妨碍雷龙对她热烈而深沉的爱。每次去打酒他都会趁着艾雅丽大婶转身的功夫,去闻空气中残留的她的香味。
这成熟女性特有的魅力真让人无法自拔!雷龙已经已经深深地沉浸陶醉在了这个迷人的地方。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我们雷龙大人的养父,雷龙养父是个铁匠,十里八村那家那户缺个爬犁少个铁铲,都是来找他的,并且都叫他老家伙,或者矮人克里克。
在雷龙12岁可以独自上山打猎,补贴家用之后,他就再也没打过铁,用他的话来说就是。
“你负责赚钱就够了,只能我花的少一些,慢一些,我们俩就饿不死。”
事实上,俩人的确没饿死,但是这种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但是让俩人都瘦了不少。
天天只能够依靠劣质酒精麻醉自己神经的老家伙身体倒是每况愈下,一天不如一天。
在他或者的时候他教会了雷龙对于美丑的辨别,比如英俊的男人就应该是脸上有疤,说话粗鲁,大嗓门,一言不合直接动手,睡觉打呼的那种。而女人则是像镇上的艾雅丽大婶一样,胸大腰粗,屁股像磨盘山那样,最好还带着两撇小胡子,那是最美不过的。至于脸嘛,有什么关系,关了灯还不都是一样的。
在14岁以前雷龙还都以为他就是自己的父亲,虽然老家伙只有他的大腿那么高,大概一米多一点,像个袖珍版的人,神奇的是,他的白胡子也有一米,竖的整整齐齐,一丝不苟,自然而然的垂到地上。
即便从基因学的角度讲,他们也不可能是父子关系,除非感情中的某一方做了对不起另一方的事情。
直到某一天不小心看到克里克的珍藏,一本垫在床下已经发黄的破书,有一张没一张的家庭图片和根本连不起来的语言。有超过一半以上的字雷龙都不认识,因为父亲太懒散,有空就去喝酒吃肉,所以雷龙只能用克里克发黄的破书配着图自学,这也就直接导致了他的文化水平长期停留在小学阶段驻步不前。
不乃子不云月克里克,即便是把字拆开,雷龙还是看不懂,左看右看上看下看,也没有看出什么所以然,只好把字组合起来,不孕不育克里克。然后极为聪明的一个字一个字的去问不同的人。
最后知道真相的雷龙,一个人呆呆的坐着,木楞楞的,小小年纪承受了他不该有的压力和打击,最后觉得生无可恋被世界抛弃的雷龙,果断爬上柜子拿了克里克藏在柜子顶上的毒药,准备寻死。【其实是小时候老家伙骗雷龙是毒药,小孩子不能喝的酒水。】
然后,我们的雷龙大人一边痛哭流涕一边喝酒,坐在房外门槛上,本来是打算寻死觅活的。可没想到一杯接着一杯,越来越有感觉,最后直接对瓶吹。
等着老家伙回家,雷龙准备好好和他摊牌,问一下关于你不孕不育怎么来的我,你是不是我亲生父母的问题。但是,平日里老家伙没少教训雷龙,别看老家伙个子小,手劲儿倒是大的很!不接着酒劲儿,雷龙还真不太敢说出口。
好巧不巧,那天,老家伙去镇上喝过了酒来的。一路上摇摇晃晃,摔了好几跤,和大地热烈的激吻,吃了一嘴的草,已经有十几年历史纪念意义的老酒瓶子就这么丢了也没找到。后来让老家伙找了好久也没找到,着实叹息。
等到克里克一步一个滚儿回到家的时候,雷龙已经喝醉了,满脸通红,神情呆滞,趴在地上叽里咕噜叽里咕噜也不知道说的啥。
老家伙看到雷龙趴在门外,还以为是小孩子担心自己,于是叫醒了雷龙。
雷龙突然间酒瓶子往地上一摔,“霍”地站起身来。
“啪”地一声脆响,雷龙木呆呆看着老家伙,老家伙看着雷龙。
天雷钩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
霎时间,胸中熊熊烈火版燃烧的断背之情就那么起来了。
两人越看越亲,是越看越亲,不由自主抱在了一起。然后,由内而外发自肺腑的有股子难以言喻的感情从身体深处涌了上来。
哗,两人彼此吐了对方一身。
由于,醉酒后迷迷糊糊的状态,两人都看不清彼此,就算看清了意识他也不来不了。
“哥,你谁呀,咋来,来我家呢?”
“儿子,儿子,我是你爸爸!”咦,哪来的自带音乐效果?
“放,放你妹的屁,你别以为我不知道,我不孕不育,看着克里克嘞!我才没有你这样的爸爸嘞!”
“那,既然你都看到了,那我就不是你爸爸,是你大哥!是你大哥!行吧?”
“大哥,蒽,大哥还差不多,不过听吟游故事里,他们都是结拜认得兄弟!”雷龙摇晃着小手指,一本正经道。
“那还不容易,看我的!”说罢,老家伙摇摇晃晃进屋去了,真的很担心他跑错屋子,晃到隔壁家的狗窝里头。
……
老家伙也不知从哪里拿出了矮人之神--里克王的雕像,全矮人族的信仰,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里克王。
两人对着雕像,喝了两碗血酒,结拜的过后,随之而来的是摔了一地的玻璃渣子。
“这才像话嘛!对不,哥!”
“对,对。”
“那,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的哥哥啦,哥哥。”
“弟弟,弟…”
克里克大舌头一打结,小腿绊倒自己的胡子直接就摔在了地上,呼哧呼哧睡了过去。
那我也,呼呼呼。
……
幸好没有奥古斯大陆没有什么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之类的话,不然我们的故事可能要提前和老家伙一起完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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